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人事)局,各市属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7号)要求,扩大电子劳动合同覆盖面,努力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可依托“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便捷高效办理人社各项业务。再次强调:
一、高度重视。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纳入省对合肥市2023年目标考核,具体指标为:2023年度电子劳动合同签订人数/各地市2023年新增就业人数(以全省智慧就业系统数据为准),完成率100%及以上的,得满分0.1分;低于100%的,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合肥市将其纳入四季度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营商环境考核项目。请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推进力度,狠抓落实,全力实现电子劳动合同全面覆盖。我局将不定时通报推广应用情况。
二、加强对接。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以辖区内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等企业为重点,通过培训、上门服务等方式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对推广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要及时上报研究解决,努力做到电子劳动合同好用、管用,企业愿意用。
三、积极签订。市属单位要积极带头落实,通过“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与职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水平。自2024年起,在统计市属企业在岗职工人数和职工平均工资时,将签署的电子劳动合同人数作为重要依据。
附件:合肥市“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使用指南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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