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宁有个男人钱某,和一个大自己十岁的女人袁某噶姘头,这种不正当的关系,存在了一段时间之后,袁某想结束这个关系,就骗钱某说,自己已经另有所爱的,钱某一听这个话,醋坛子就翻了,一气之下,他居然跑去放火烧“情敌”的车,结果还烧错一辆。目前,因为放火罪,这个钱某要吃官司。 钱某30岁,单身,云南昭通人,事发前在本地一家电力公司上班,去年下半年,经人介绍,钱某认识了四十岁的云南老乡袁某。虽然明知袁某是有老公的,但两人还是慢慢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公诉人:你跟何二娃有没有见过面?(没见过面)。
公诉人:川字头的对不对?(对)那么我想请问你,人员流动 车辆流动海宁这边不止一辆四川牌照的车,那么你如何进行判断哪一辆四川牌照的车是二娃的。(我不知道)。 警方通过路面监控,很快将放火的钱某抓获。而经过调查,这辆四川牌照的汽车,根本不是什么二娃的,车主姓张,跟这件事完全不搭界。
而这把大火不仅把张某的车烧了,还烧毁了旁边一辆山东牌照的车子。另一辆浙江牌照的卡车尾灯也被烤变了形。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钱某为泄私愤,在公共场所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造成损失价值11万7000多,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20号下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审判长:被告人钱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整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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