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补助
合肥全面完善各类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
记者8月27日从合肥市财政局了解到,合肥市积极落实《安徽省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从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扩大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渠道、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实行新生儿“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等7方面,全面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保障待遇。
其中,合肥市新增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享受生育补助金政策,并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1200元定额补助统一提高至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为实施积极的生育支持政策,8月1日起,合肥市将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纳入甲类管理的4个项目发生费用全额计入医保报销基数,纳入乙类管理的4个项目发生费用90%计入医保报销基数。
记者从合肥市财政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医保累计结算辅助生殖门诊389人次,医保报销57.7万元,助力有生育意愿家庭圆上生育梦。
“通过整合、修订、废止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技术规范形成映射关系,明确了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统一规范全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合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在经批准开展辅助生殖,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门诊费用,不设报销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和1万元。(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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