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
噪声污染控制的通告
各建筑施工单位、各商业门点及娱乐场所:
为强化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16日为高中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市区噪声敏感的居民集中区域内,禁止午间(十二点至十四点)和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
二、高考两天(6月7日至8日),中考三天(6月14日至16日),白天距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歌舞娱乐等活动。
三、高中考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热线:0551-12345
特此通告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