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
肥东县司法局全方位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切实为法治政府建设当好法律参谋助手。
    把好“质量关”。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重大决策的前置条件,要求承办单位在集体审议前,必须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在提请县政府审议前,县司法局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审慎出具法律意见。同时,积极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质量,为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提供坚实法治保障。2022年共审核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56个。
     把好“程序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凡规范性文件在起草过程中未按规定组织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核,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以及未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应当认定为程序不合法,一律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印发。编制了《2022年度肥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布,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必须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把好“素质关”。平时加强对从事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重点强化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准确性、专业性,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为实现依法决策、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