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年来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把做好“两法衔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原则、两联动、三步走、四统一、五总结”等举措,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健康有序、公平竞争、文明和谐的市场环境。
2021年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3件,公安机关立案20件,其中知识产权类案件6件,食品类案件14件,移送案件立案率达60.6%。
“一原则”。坚持应移尽移原则。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30号)等相关规定,在案件查处的各个环节发现涉嫌犯罪问题,立即移送,应移尽移,防止以罚代刑。
“两联动”。一是加强和公安机关联动,积极在肥东县区域内和公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和联合抽检等行动,主动出击,加强对各类市场监管违法行为的监管;二是加强和公安机关、检察院三部门联动,在遇到重大疑难、涉及面广的复杂案件时,及时联络三个部门会商协作,争取将行刑衔接工作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步走”。第一步,办案机构在收到具体案件时发现属于移送范围的案件,及时做好案件调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相关规定的程序移送;第二步,办案机构完成案件调查后报审核机构审批。若有应当移送的案件送审时未提出移送意见,则审核机构建议补充调查后重新送审,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等问题;第三步,对审核通过的案件交负责人审批移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否移送问题,提前向领导报告,做到不留死角。
“四统一”。坚持统一登记编号,统一审核把关,统一录入上报,统一移送机构。由局法制机构对移送案件进行统一登记,并对拟移送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初审。对决定移送的案件,由法制机构统一录入到合肥市法制监督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由办案机构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统一移送到县公安局。
“五总结”。一是坚持统一领导,把握两法衔接工作正确方向,办案机构根据具体案件灵活应对,可提前和公安机关沟通具体案情了解移送标准、安排证据收集等调查工作,做好案件移送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依法移送意识。通过自学、集中学习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熟悉掌握“两法衔接”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了解立案追诉标准等,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及时移送、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同时随着新行政处罚法的实施,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学习解决执法不规范、随意执法、执法不严、执法不廉、以罚代刑等问题;三是对于移送至公安部门未接收的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反馈,及时补充材料或补充调查,补缺补差,提升移送接受率;四是对于移送至公安部门立案的案件,及时整理、总结,做到同类案件必须移送;五是对移送至公安部门未立案的案件,及时沟通询问未立案原因,发挥信息共享作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