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安徽省商务厅等16部门《安徽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汽车消费,合肥市全面执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满足条件的消费者可在2025年1月10日前申请。
自《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报废旧乘用车并在我市购买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购车发票开票地须在合肥),可以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支付宝、微信、抖音、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向我市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为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补贴对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
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我市各级汽车消费券可以叠加享受。消费者还可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企业配套等组合优惠。合肥市将分期分批、有节奏地发放汽车消费券,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消费者如有疑问,可以通过拨打合肥市12345热线咨询。(李润媛 李彦仪 余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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