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肥东县应急管理局将全县103家企业纳入全年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分“五步走”落实全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利用移动终端等设备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时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力度。行政执法人员要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规范的学习,善于发现深层次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把问题找准、把症结查清。严肃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构成立案条件的坚决按规定予以立案查处,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执法检查信息录入应急管理部安全监管执法直报系统,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做好执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执法宣传教育。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不断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五是严格监督检查纪律。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主动接受监督。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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