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县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设置的决定 (2020年3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肥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东编办〔2019〕12号),肥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撤销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0年3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崔礼报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汝光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程文书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红兵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仁华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 张剑青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不驻会)。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0年3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计振东为肥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 炜为肥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陈 芝为肥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唐礼金为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局)长; 史国庆为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局)长; 石 磊为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副庭(局)长; 包正明为肥东县人民法院撮镇人民法庭副庭长; 卞国芳、陈峰、陈顺周、陈祥贵、代玮敏、邵仲舒、汪会、杨德玉、朱茂朝、沈光菊、杜永翠、付荟、贺兆所、赵家凤、李国、吴颖、文克兰、胡静、喻霞、杨坤、宋晓明、史超、王荣、黄奎泽、谢亚松、王金凤、梁圣林、唐斌、马祥生、郭小利、薛会清、黄龙雨、梁建华、黄连凤、丁慧敏、张天燕、刘昌菊、黄艳、李琳、张振华、郑勇、宋咏莲、刘朴、丁胜、黄海波、奚维龙、袁媛、李艳、兴旭、周文琴、许庆东、李刚、朱文英、徐秀英、许鸣霞、周林、于静、吴砭为肥东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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