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经批准同意,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科员职位公务员6名,详见《肥东县县直机关2018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全省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我省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7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2.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22日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dong.gov.cn)、肥东先锋网(http://fd.ahxf.gov.cn)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肥东先锋网上公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9:00至8月31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 2.资格审查 各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须于2018年9月3日12:00前完成。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资格审查全部完成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18年9月3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各选调单位应在2018年9月3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9月4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40元/人),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截止后,选调职位缴费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数。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5日9:00~12:00改报其他职位,相关选调单位于9月5日12:3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9月6日至9月7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加试、面试。笔试成绩、加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确定综合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8日上午8:30-11:00,考场设在合肥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肥东先锋网查询笔试成绩。 2.加试 加试时间安排在笔试之后,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与加试成绩按照4:6合成笔试总成绩。 3.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面试人选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各选调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报考人员须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上下载《肥东县县直机关2018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送其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照选调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表(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由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会同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选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调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等,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肥东先锋网、选调单位、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 (一)政策咨询电话 肥东县委办公室:0551-67747903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551-67711875 肥东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551-67755627 (二)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0551-62669622 (三)监督举报电话 肥东县纪委监委:0551-67722110 附件:肥东县县直机关2018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 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肥东县委组织部 肥东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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