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合肥市积极响应,全面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更新。     8月9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根据最新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在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从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从7000元提高至1.5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一)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燃料类型乘用车(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0000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5000元。     (二)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给予补贴20000元(购买燃油乘用车不给予补贴)。 提交补贴申请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主要途径有两个:(1)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抖音、云闪付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我市各级汽车消费券可以叠加享受。同时,还可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金融信贷支持、企业配套等组合优惠。合肥市将分期分批、有节奏地发放汽车消费券,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     记者了解到,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提示,由于补贴政策具有时效性,总额有限,**广大消费者尽快申报,确保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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